关于做好畜牧业防汛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
3月20日以来,我县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3月21日10时,县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根据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畜牧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畜函[2016]39号)和县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业实际,现就做好防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和大局意识,把畜牧业防汛工作做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畜禽养殖户、养殖场,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畜牧业应对突发气候事件处置能力。
三、落实人员责任。各镇要迅速组织人力,落实责任,深入到畜牧业生产第一线,指导帮助养殖户做好防汛工作。一要检修加固畜禽栏舍,防止因暴雨倒塌、漏水,保障畜禽生产安全。对不能维修的危房栏舍,要求养殖户将畜禽转移到安全地方。二要转移山地易滑坡、山洪易发地区的畜禽,防止因洪水浸淹和滑坡掩埋。三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出现险情能及时排除。
四、加强巡查防护。各镇要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为重点的养殖户的巡查防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畜禽场的生产安全。
五、储备应急物资。各镇要积极做好有关应急物资如疫苗、消毒药的储备工作,确保畜牧业一旦出现重大灾情,迅速采取免疫、消毒等有效措施,做好救灾复产工作。
六、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要及时做好信息的报送,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疫情、灾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