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每月汇总的公示
(2017年5月)
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和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农[2012]248号)文件精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费的标准是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承担40元,省财政承担24元,市财政承担8元,县(市、区)财政承担8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惠农资金,补助对象是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为此,我局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2017年5月)进行7天公示。
附件:镇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每月汇总登记表(2017年5月)相片.jpeg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 五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