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2017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及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生产消费安全,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春节是我国重大传统节日,也是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的敏感时期,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各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门店、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屠宰、检疫等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和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排查力度,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测计划,加大春节及“两会”期间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测,要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和数量。节日期间屠宰场生猪“瘦肉精”检测要做到每天检,每批检,每车检,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强化检疫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证明的信息录入,全面实行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认真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和监督工作,有效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上市销售,确保市民吃上“安全肉”、“放心肉”。同时,要切实加强检疫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落实动物检疫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要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应急能力,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要强化节日应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对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并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各镇有关春节及”两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请于2017 年3 月25前上报我局牧政股。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