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工作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梅州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发放<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镇政府自存,另一份请份于5月31日前交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股。
附件:《关于发放<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的通知》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