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五华县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是五华县人民政府赋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内设人秘股、畜牧兽医股、牧政股、屠宰行业管理股4个职能股,下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个局直属事业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等动物性食品卫生的公共安全事务,指导畜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研究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辖区内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品种繁育改良、引进、提纯复壮和地方品种资源保护;组织对种畜禽场的鉴定,验收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组织拟订兽医、兽药、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品种标准,并负责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保护和开发、利用本地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有计划地指导推广人工种植牧草,发展山区草地畜牧业生产和饲料加工;负责主管工作范围的畜牧兽医对外经济合作、技术引进和科技学术交流;负责畜禽屠宰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监督检查屠宰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屠宰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做好有关证、章的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范;负责县食品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行畜禽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做好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党务、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五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各种动物检疫证明、动物防疫使用的疫苗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动物产品检疫专用标志监制、发放、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兽药残留监测、免疫监测、动物疫病的检验诊断;负责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承担染疫动物扑杀监督。
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畜禽、饲料、牧草品种资源调查、保护、开发利用,畜牧兽医科技项目评估、推广、验收,承担无公害畜产品的行动计划。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五华县畜牧兽医局机关事业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畜牧兽医师1名(由1名副局长兼任)、正副股长8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2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年末,局机关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动监所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13人,推广站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1人。1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于2014年3月底全部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其人员工资由县畜牧兽医局代发至2014年12月。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县委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工业新城,长乐之乡”的总目标,扎实推进“两新两特两重点”,积极发展精致高效畜牧业,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实现全县肉类总产量5.7万吨,畜牧业产值13亿元。一是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强化免疫和检疫工作,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检疫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和“瘦肉精”的抽查监测工作;加强对兽药饲料市场和规模场、种畜禽场投入品的监管,以及全县奶牛、奶羊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做好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确保全县不出现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三是抓好生猪良种补贴、黄牛品种改良、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项目、能繁母猪保险等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四是贯彻落实《五华县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加大畜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大力发展畜牧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障肉食有效供给。五是继续落实减排措施,推广生态养殖,全面完成让市下达的有关养殖污染减排环保责任考核任务。六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七是抓好扶贫开发、创建卫生县城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01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01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10.53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44.53万元,占63.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9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66万元,占36.22%。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2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2万元,主要用于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13年同期减0.6万元,减幅为7.7%。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全年业务工作误餐及公务接待。比2013年同期减1.3万元,减幅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