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华县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廖秀妮同志为五华县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另聘任曾勇辉、廖依玲、李钧芳、陈琛为本中心日常值班人员。
附件:聘任五华县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值班人员.jpg
五华县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