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梅州市新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的公示
时间:2025-03-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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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对梅州市新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无违反相关社会保险和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址: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