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时间:2025-04-09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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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5号)等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doc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