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敬武与四川恒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一案拒收仲裁裁决的公告
时间:2025-07-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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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朱敬武劳动争议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本委通过中国邮政仲裁专递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仲裁裁决书》,但邮件未妥投。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华劳人仲案字〔2025〕154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54号案件公告资料(裁决书).zip


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