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送达公告(杨锡英)
时间:2025-12-1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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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锡英(44142419500916****):

  我局现向您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告知您在深圳市宝安区和梅州市五华县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您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21687.48元。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2007 0204 0902 4913 81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附言:退回杨锡英多享受待遇

  联系部门:企业职工待遇核发股 电话:0753-4435659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社保局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杨锡英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pdf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