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顺电力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万正元与广东鑫顺电力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华劳人仲案字〔2026〕65号),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工伤待遇等的诉求。因你单位拒收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延期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5月14日15时在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电话:0753-4436725),开庭当日即闭庭。请依时答辩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65案件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zip
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