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百园万站”推进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办【2020】3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现对2021年申请农村电商示范站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共5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3-4430098;0753-4438508(传真)
地址:广东省五华县工业大道与环城大道交叉口西100米(五华县技工学校侧)
附件:
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