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2022年8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名单明细公示
时间:2022-09-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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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四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具有城镇户籍,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五)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六)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八)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规定,为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中心现对2022年8月通过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名单明细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共5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3-4428311;0753-4421789(传真)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工业大道与环城大道交叉口西100米(五华县技工学校侧)  

  附件:2022年8月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明细表.xlsx

  


五华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