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我局对梅州市志在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办公地址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核实,认为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办公地址,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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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