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时间:2023-01-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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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广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赖玲钰与三与(广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华劳人仲案字〔2023〕36号),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诉求。因你单位拒收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3月14日15时在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电话:0753-4436725),开庭当日即闭庭。请依时答辩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仲裁申请书副本.zip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zip

延期开庭通知书、延期开庭公告.zip

  



五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