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03-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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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广东良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拟依法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现予公示。

  广东良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奇福,注册资金:壹仟万元,经营地址:五华县岐岭镇荣福村,证书编号:441424180014,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与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