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五华县国友职业培训学校 申请办学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4-05-2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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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五华县国友职业培训学校向我局提交了新设立办学的申请材料,经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实地勘查和评审,认为符合申报办学要求,现予以公示。

  五华县国友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钟国友;办学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西侧(综合楼)第五层501;培训项目:口腔修复体制作师。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地址:五华县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