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规定,我局对百岁山(梅州)饮料有限公司提交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核实,认为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