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五华县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学校申请办学许可变更法人代表的公示
时间:2024-10-29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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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五华县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学校向我局提交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经资料审核、组织人员实地勘察和评审,符合法定要求,现予以公示。

  五华县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学校,变更前法定代表人:谢建旺;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曾庆谨;办学地址:五华县棉洋镇平安村;培训项目:茶艺师、评茶员、农业技术员。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地       址:五华县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