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五华县蟠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的公示
时间:2024-11-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对五华县蟠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查阅,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验核实,认为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现予公示。

  五华县蟠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运龙;办公地址由原五华县水寨镇水寨大道上坝段琴兴商务公寓512号;变更为五华县水寨镇坝美村三组88号二楼202室。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五华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3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联系电话:4439465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