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长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时间:2025-09-1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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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对梅州市长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查阅,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验核实,认为符合法定条件,拟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现予公示。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