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23-07-0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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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 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5号)有关“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下级行政执法主体应直接适用”规定。我局直接适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请遵照执行。


  附件: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docx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