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以下5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取消该5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取得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通告。
当事企业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局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邓华斌 联系电话:4189009
附件:需标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企业名单.xlsx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