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五华县食品安全事务所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现行有效的执法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现将委托执法事项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执法的事项和权限
受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期限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五华县食品安全事务所依法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事项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处罚工作;
(二)委托执法权限
五华县食品安全事务所受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第五十八条;《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对五华县县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处罚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3.《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交通路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3-4459601
(二)五华县食品安全事务所
1.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交通路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3-445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