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展光”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登记表的通告
时间:2024-02-0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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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5日,“李展光”向我局提交电梯(产品编号:XLD17K6318)注销登记申请,并作出遗失该台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使用登记表的声明(声明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遗失作废。如对通告遗失作废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罗思燕         电话:0753-4189009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16-2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附件:关于“李展光”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登记表的声明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