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核查发现使用单位徐彬彬名下的电梯未申报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则现场处于停用状态。现我局上述特种设备予以登记停用,上述停用的特种设备如要继续使用,必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或启用手续,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八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以下的罚款。
陈焕军、陈国浩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登记证等材料丢失,于2024年4月29日因设备改造原因向我局提出特种设备注销申请,经我局核查属实,现进行公告注销。
如对公告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公告发出后30日内向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拟停用或者注销特种设备表(3台)
联系人: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电 话:0753-4458493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交通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