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五华县梅林镇梅兴酒业店”1家企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予以公示,被注销的许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