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剑华”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的通告
时间:2024-11-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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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8日,“李剑华”向我局提交电梯(产品编号:21303733001)使用单位过户登记申请,并作出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的声明(声明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遗失作废。如对通告遗失作废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雯怡         电话:0753-4189009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F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附件:“李剑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遗失作废的声明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