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梅州市焯记食品有限公司”3户企业(详下表)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