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五华县印象网络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更改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的申请书,要求将五华县水寨镇员瑾堤嘉乐花园二期的3台电梯的使用单位由“梅州市泰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改为“五华县印象网络有限公司”;梅州市海泰电梯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更改小区电梯使用单位的申请书,要求将该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粮食局(经纬苑)7A栋的1台电梯的使用单位由“梅州市泰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改为“梅州市海泰电梯有限公司”。接申请书后,我局进行核查后情况属实,梅州市泰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注销,拟同意上述申请,由新的使用单位负责做好相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使用单位的更改只落实相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影响该特种设备的产权归属,如对公告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公告发出后30日内向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拟更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情况表(4台)
联系人: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电话:0753-4458493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交通路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附件:申请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