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9-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642号)的要求,我局对列入试点的梅州市东方升商标代理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刘远兴开展了信用评价,经评价,其信用等级为B,特此公告。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