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五华县满园春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12台电梯(产品编号:16222533001、16222533002、16222533003、16222533004、16222533005、16222533006、16222533007、16222533008、16222533009、16222533010、16222533011、16222533012)使用单位过户登记申请,并作出遗失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梯11粤MC0120(18)、梯11粤MC0121(18)、梯11粤MC0122(18)、梯11粤MC0123(18)、梯11粤MC0124(18)、梯11粤MC0125(18)、梯11粤MC0126(18)、梯11粤MC0127(18)、梯11粤MC0128(18)、梯11粤MC0129(18)、梯11粤MC0130(18)、梯11粤MC0131(18))的声明(声明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遗失作废。如对通告遗失作废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于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思莉 电话:0753-4189009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2000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F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附件:“五华县满园春实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遗失作废的声明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