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5-1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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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经营主体较快发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现转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五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