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8月22日上午,五华县在县市场监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主任薛志东同志主持,邝逸平副县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各镇分管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同志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县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等共计8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曾繁展对五华县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加强调查摸底,突出整治重点;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要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邝逸平副县长结合当前我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主动作为,增强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推深做实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凝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要拓宽渠道,加强宣传,营造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
据悉,此次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商品经营者和服务行业,重点针对商业、餐饮、旅游等行业,包括大中型商场、超市、副食店、餐饮(宾馆、酒店、KTV、农庄)、旅游景点、停车场等经营单位。整治内容(6个方面):1.未明码标价的行为;2.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4.收取任何未予标明费用的行为;5.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6.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整治的时间和步骤:从8月21日开始到9月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1.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集中整治阶段;3.督导检查阶段;4.总结提升阶段。
普法宣传:
一、什么是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
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相关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典型案例
案例:五华县某餐饮单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菜品案
2023年5月29日,五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到五华县某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餐饮单位菜牌未明码标价。经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五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该餐饮单位做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