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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时间:2020-11-30 来源: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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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司法局关于购买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服务的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发办〔2015〕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3号)精神和贯彻执行梅州市司法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梅州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的通知(梅市司办〔2020〕48号)。五华县司法局就法律援助案件面向社会公开购买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服务,有承办意愿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上班时间到司法局一楼法援中心报名。联系人廖珍珠,联系人电话:4320148。

    特此公告

五华县司法局

2020年11月30日

报名带齐以下资料:

①政府采购平台入库资格依据

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③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