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司法局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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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司字〔2018〕12号

 

 

关于印发《五华县司法局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现将《五华县司法局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华县司法局

2018年2月12日

五华县司法局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根据广东省《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梅州市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按照《五华县贯彻《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五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工业新城、宜居五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主要目标。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法治建设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领域形成较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处于全县前列,推动我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五华”。

3.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建设,善于通过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五华实际,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力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补齐法治指标短板,全面提升我县司法行政领域建设水平。

二、主要任务、具体措施与分工安排

(一)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1.强化公证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拓宽法律服务领域,依法加强招投标、拍卖领域的监督,协助完善劳动、工商、农资仲裁机制等。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公证质量,不断提高公正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在市场信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依法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安全。(公证处、公律股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工作。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升纠纷调处能力。规范人民调解队伍管理,加快建立“以案定补”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建立全县人民调解员信息库,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切实规范调解员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重点社会事务管理机制,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农村涉法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信访积案和分镇域联办法律咨询活动挂钩责任制,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三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适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丰富援助方式,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施能力,确保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发挥律师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专业服务作用。(基层股、公律股、法律援助处、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充实县、所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及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早日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局。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要求建设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完善功能区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两个八小时”引入社工组织参与管理模式,加强入、解矫宣告规范运作和心理矫治室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集动态监控督管功能、信息传输功能、数据共享功能、应急处置功能、远程教育功能、指挥调度功能于一体,推进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加快河东等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阳光之家示范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社区矫正股、安置帮教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跟踪倒查等程序。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决策尤其是关于经济方面重大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实际以及决策过程中的成本,认真评估政策施行后的执行成本、社会成本以及预期效益,保障决策的科学化,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探索将行政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管理,2017年前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办公室、公律股、各直属律师事务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创新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合法利益表达和有序参与的畅通渠道。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加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公示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局机关在做出决策前应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负责对决策背景、决策内容、决策目的、目标设置、手段选择、法律依据、涉及人群和社会影响等情况予以充分解释说明。探索建立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进行归纳整理;对合理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并在意见建议回应中说明采纳情况,没有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办公室、公律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各部门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职责,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建立由专家、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局机关视实际需要应聘请兼职法律顾问2名,此项工作需在2017年底前完成。(公律股、办公室、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各基层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严格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探索建立行政决策督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政工办、办公室、公律股、各有关部门,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9.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我局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政工办、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局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改进对各股室处所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局系统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政工办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财经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对局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政工办、财会室、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五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梅州五华普法”微信公众号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互联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办公室、信息办、各有关部门,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基层社会矛盾分析研判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制度,发挥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体系作用,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到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建立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历史积案制度。(基层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专业化建设,联合县妇联、交警大队、法院等部门,针对建立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等专业性调解组织,聘请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指导推进行政调解中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参与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层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指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完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网上信访表达诉求。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加强与信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间沟通衔接,形成协调联动的分类处理机制。(基层股,公律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推动法治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健全普法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实行政府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的建设,建立健全讲师团成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普法的质量。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与高等院校法律院系的联系机制。支持人民团体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参与群众普法教育、抓好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500人以上企业创建省级以上法治文化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叫得响的法治惠民工程。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法治文明。(宣教股、法律援助处、公证处、公律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6.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把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全面落实《五华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关于落实五华县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五华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重点,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全面促进全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宣教股、政工办、公律股,各司法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相关工作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12月结束,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7年底至2018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等工作。县司法局结合上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制定符合五华县实际的具体方案。要强化宣传,积极动员,鼓励和推动五华县司法行政工作干部自觉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适时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方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中期检查阶段:2018年12月份。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照方案,逐项核对评估推进落实情况,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整体推进阶段:2019年1月到2019年9月。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方案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检查督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系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到2019年12月。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总结验收。各项工作任务除已明确完成时限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12月前完成。县司法局在各下属单位、部门总结验收的基础上,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抓落实。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定期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决定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司法行政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推进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健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健全学习培训体系,建立长效学法机制。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司法行政法治部门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突出考核重点,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的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司法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对各司法所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五华县司法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