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时间:2019-04-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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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司组字〔2019〕1 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基层司法所:

201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匠之乡、宜居五华”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干事创业,开拓创新,在创建法治先进县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局党组决定对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省厅以上表彰名单

1、2018年5月,华城司法所所长邓振流同志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2018年10月,五华县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3、2018年5月,五华县公证处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公证处”。

二、受市局和县有关部门表彰名单

1、县司法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五华县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已上报暂未公布)

2、2018年3月,县司法局被县文明委评为“五华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3、2018年3月,转水司法所所长陈锦青同志的《春耕忙,纠纷芒》案例荣获“2017年度全市十佳人民调解案例”。

三、受县局表彰名单

1、先进司法所(5个):水寨司法所、岐岭司法所、潭下司法所、周江司法所、梅林司法所

2、表扬司法所(5个):河东司法所、转水司法所、安流司法所、棉洋司法所、龙村司法所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县司法行政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虚心学习,立足岗位,奋发有为,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四大高地”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华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