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8-10-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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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梅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司办〔2018〕105号)的要求,五华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简称品牌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目标

从“防范、主动、全覆盖”着眼,创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及农民工开展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推动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法律援助服务覆盖农民工就业各行业及维权各环节,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知晓度,提升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梅州市司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华县司法局成立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淑萍

副组长:县法律援助处主任          缪运周

组  员:局办公室主任             龙  烨

         局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       刘习坤

         局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       邓宗满

         局基层工作管理股股长       曾耀文

         局行政装备股股长           陈冬红

         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室   缪敬军

 领导小组负责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指导和落实相关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如下:

 主  任:县法律援助处主任           缪运周

 成  员:局办公室                   龙 烨

         局法制宣传教育股           梁 宁

         局公证律师管理股           廖国威

         局基层工作管理股           谢 勇

         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办公室   缪敬军

         县法援处                   薛夏贤  曾美娟

 办公室具体负责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监督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将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县局年度工作要点,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按照“防范、主动、全覆盖”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应本地农民工工作特点的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常态机制。

(二)服从领导,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梅州市司法局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相关任务。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知识的社会知晓率,结合传统的如面对面宣传、电视宣传、海报宣传、发放法律读本等,力争开启以网络为媒介的新型宣传方式,及时、详尽地更新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和有关知识,做到法律援助知识全覆盖,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农民工遇到困难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三)培育典型,示范引领。为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打造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县局选取华城镇作为我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华城镇司法所要珍惜机遇迅速组织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加强服务人员、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队伍培训等保障工作,引导和培育社会服务组织及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

(四)强化督导,提高标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建立法律援助责任履行情况考评机制、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保障律师办理农民工案件的经费投入。增强律师间办理农民工案件的交流,逐步提高同行业律师办案标准。将办理的典型农民工案例作为优秀案例提交市局,形成办案良好氛围。

 四、具体措施

 1、认真落实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和优先受理等特殊政策要求,安排有办理农民工案件特长、服务态度好、素质较高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和办理农民工案件。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分忧,积极指派援助人员参与信访部门的信访接待和用人单位纠纷调处,避免和减少农民工因讨薪问题盲目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冲突。

 2、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引导农民工及时获得免费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全天候法律服务,使农民工群体得到方便快捷的帮助。要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有力支持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伤维权等专项行动。

3、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在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外出打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在五华县长乐公园、五华县汽车站、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信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及时回复农民工群体提出的问题,引导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农民工需求的实际,组织实施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搭建农民工乐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农民工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重点要宣传《宪法》、《物权法》、《工会法》、《婚姻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与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相关规定。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5、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探索“诉调结合”的办案方式,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据案情需要,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减少农民工诉讼成本和诉累。

6、助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根据当地企业用工实际情况,主动深入到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频发、高发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定期组织送法进企业、送法送工地,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对农民工关心的工资支付、加班等问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加大规范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无拖欠目标。

7、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在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法律援助公告栏,公布法律援助处地址、联系电话、受理程序等维权信息,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发挥司法所、工会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讨薪维权农民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8、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工会、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农民工案件的有关信息,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调解引导工作,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等部门的衔接机制,在相互协作、调查取证、档案资料的查证利用、相关费用的减免方面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