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刘锐锋荣获2017-2018 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时间:2020-01-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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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刘锐锋荣2017-2018 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日前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 2017-2018 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五华县司法局被授予“2017—2018 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五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锐锋被授予“2017—2018 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五华县司法局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锐锋同志的带领下,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坚持做到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积极履行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培育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改进司法行政政风行风。坚持深化志愿服务,开展创文创卫志愿服务活动,定期组织法制讲座及法律常识宣传活动,在推进法治五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五华县司法局凭借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群众口碑,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和“金字招牌”:华城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五华县被中宣部、司法部联合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五华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县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集体”,华城镇西区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五华县276个村(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华县公证处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公证处”;长乐公园获得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县司法局被中共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

    今后,五华县司法局将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与队伍建设,有效提高每个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为深入推进平安五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贡献我们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