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司法局召开全县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时间:2019-07-03 来源:律管股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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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司法局召开全县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为加强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维护我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日前,五华县司法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五华县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温木新组长、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县政府法律顾问以及五华县辖区国资所律师、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岗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局周洪杰副局长主持。  

会上,县司法局甘伟红副局长介绍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及其职责、解读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办法关于印发五华县公职律师(县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联系县领导安排表的通知》并简要说明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加强与县领导沟通联系、加强相关业务法规的学习、主动提供服务,并在服务中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随后,相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承诺书》,律师代表缪运周、卓杰明两位律师分别作表态性发言。  

接着,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温木新组长针对全县律师在纪检监察方面对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依法依规,正确履行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三是要端正心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职工作。  

最后,县司法局刘锐锋局长对全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了强调讲话: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以党员的身份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现在为起点,依法依规积极履行公职律师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公职律师服务县领导的对接工作,全力服务县委县政府,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规范执业,创建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依法依规执业。四是明确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防触碰纪律“红线”,发挥在“法治县”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