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年3月27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梅州市审计局局长 丘加悦
时间:2026-06-09 来源:梅州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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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2025年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研究部署、统筹调度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细化措施、加快进度。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制定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明确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推进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主管部门针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强化监管,推动源头治理。

  (二)强化协同联动,监督合力不断增强。推动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调,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对巡察移交的整改不到位事项开展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选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市政府办公室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级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市审计局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按规定报送市委组织部和有关管理部门。

  (三)加强督促指导,整改实效持续提升。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向35个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书;依托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将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纳入系统,实现“问题挂号—督促整改—审核销号”全周期管理。坚持标本兼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完善制度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梅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市科技局印发《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助力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64个突出问题中,42个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37个,整改率88.10%;22个未到整改期限的问题,完成整改6个。通过整改,有效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累计追缴非税收入1.9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1亿元,促进资金拨付7.32亿元,调账处理5.74亿元,其他方式整改5.47亿元,完善制度11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财政收入统筹力度仍需加强问题。3个单位上缴考试考务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1458.85万元,2家公司上缴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97.21万元;1个单位上缴存量资金718.27万元;1家国企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37.75万元。

  二是对预算编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时,按省级要求统筹安排重点平台专项补助资金;在布置202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时,完善并细化收入预算编制内容,认真审核部门预算草案;按《预算法》要求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中设置预备费6000万元。

  三是对支出管理不够精准优化问题。市财政局拨付教育事业经费1277.11万元至相关学校;通过抓增收节支、清收垫付款项、用好补充财力债券资金、规范债务付息资金会计核算科目调整等,统筹消化暂付款挂账73,247.07万元。

  2.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支出预算刚性约束有待提高问题。1个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已达100%,另1个单位积极推进4个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1个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绩效管理文件;1个单位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强化预算支出管控。

  二是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已按要求将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应缴未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上缴财政。3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113.27万元上缴财政。

  3.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2个项目债券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问题。其中1个县已督促相关公司归还原本挤占的债券资金2415.83万元,另1个县已要求项目单位督促借款单位尽快偿还借款资金。二是对2个县未按规定及时拨付2个项目债券资金问题。2个县已完成整改6915.83万元。

  4.关于县级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对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问题。县财政部门将2024年新增无预算支出的15,777.44万元列入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对涉及的129个项目全面梳理,其中96个项目指标已使用1866.24万元,20个项目指标已收回2231.94万元,13个项目拟收回统筹使用91.83万元。

  二是对财政资金未能有效统筹问题。县财政部门在2025年预算批复后,已将2025年度县级预算指标全部足额下达;2个单位已缴交充电桩有偿使用权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共16,127.57万元。

  三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不合规问题。县财政部门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多种方式消化存量挂账;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金等资金2909.03万元;向上级部门申请“百千万工程”项目资金4020万元。

  四是对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部门发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推进,目前5个项目已支出债券资金5745.50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970万元;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发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初步设计;3个2024年专项债券项目均已按计划推进,其中1个项目施工进度达80%,已拨付资金1000.02万元;2个项目新拨付工程预付款4314.71万元。

  (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已发文建立相关制度。

  2.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部分项目结余资金滞留在建设单位未上缴财政问题。市水务局开展专项督导,持续跟进结余资金处置情况,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同意,已将791.65万元结余资金用于水库调度规程编制、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及其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是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问题。市水务局赴现场督导,商请该县政府加快项目验收,印发通知督促加快建设、验收及价款结算进度,县水务部门召开整改部署会议,约谈提醒相关单位并通报批评责任人,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

  3.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擅自扩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支持引导资金的使用范围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学习资金管理文件,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杜绝违规扩大用途。该县已向相关镇下发工作提示,规范资金使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监管。二是对部分闲置土地的处置不彻底问题。相关县已推进相关企业进场施工,采取收回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严防新增闲置问题。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1所学校D级危楼宿舍已于2025年9月完成拆除,报备C级建筑物加固计划并申请专项修缮资金。

  2.关于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部分县欠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问题。市人社局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并建立督办机制,实行周通报、定期调度,向相关县发送提醒函,现场督导,现已完成整改7015.16万元。二是对部分县未按规定将以往年度财政应负担的补助资金划入市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问题。相关县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未按要求拨付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问题。市财政局已将问题涉及的488.46万元补助资金全额拨付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四是对1个县落实困难群众政府代缴工作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为困难群众缴纳社会保险问题。1个县已完成相关资金的划拨。

  3.关于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部分县违规向经营异常企业或不符合要求企业发放创业补贴问题。相关县累计收回违规资金29.28万元。二是对部分项目工程建设滞后问题。市人社局印发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向县区发送资金拨付提醒函,督促建设单位在资金未全额到位情况下推进工程,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分项验收。

  4.关于殡葬管理服务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2个公墓经营机构未严格对出售公墓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问题。相关县民政部门下发规范管理函,约谈涉事公墓负责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收费情况。涉事公墓已按要求重新张贴价格公示牌。二是对1个公墓经营机构在停业期间违规出售墓位问题。公墓所在镇对涉事公墓实施关停,通过航拍固化现场情况,发放关停通知书并封存办公场所。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国企组织风险防控培训,修订股权投资管理细则,对涉险项目开展司法追收,跟踪财产线索,定期跟进联合账户资金情况,加强资金监管。

  2.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对部分临时用地到期后仍未完成复垦问题。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实地督导等方式,指导各县(市、区)进行复垦。已通过复垦、查处、办证、验收等程序完成整改9宗。二是对自然资源部门推进违法用地整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定期召开研判会、强化部门协同,分类处置存量问题。通过通报、督办等方式压实责任,整改成效提升,较审计指出问题时间节点分别新增整改29.12亩、29.91亩。

  3.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市财政局收到指标后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制定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相关县市区已将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至使用单位。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安排

  上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一是部分地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统筹财力逐步解决;二是部分项目推进、耕地保护等问题需履行必要程序,正按计划推进;三是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需统筹逐步解决。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工作。二是深化成果运用,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有关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和协同联动,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研究,推动举一反三、源头治理,系统解决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将持续履行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的决策部署,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