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0-07-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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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人民政府文件

华府〔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华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围绕县委“工业立县、教育为先、民生为重、和谐五华”的发展理念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县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保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监督部门,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制约与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民生、推进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重视加强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升审计服务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

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继续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加大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外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等资金的监督力度。关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拓展和延伸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重点对涉农、社保、教育、医疗、科技、环保等领域进行延伸审计和调查,揭露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

(二)继续坚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每年最少要召开一次会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审计局、财政局和人事局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年度任中审计计划,各镇各单位党政主耍领导任职满3年以上的都要轮流进行任中审计。把对干部的“问责”与资金的“问效”结合起来,把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常敲响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的警钟,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逐步完善绩效审计。要加大对专项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民生项目的绩效审计,及时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原则办事、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跟踪审计。围绕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财政性和公共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

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提升审计成果运用的层次和效果。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并从制度、机制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审计成果转化为领导决策的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组织部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各相关部门对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审计调查报告等,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审计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查办案件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重视支持审计工作。审计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领导要为审计工作排除干扰,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相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和研究审计工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工作每年要有一次以上,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把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作为科学决策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政府研究重大经济事项应当有审计机关人员参加,并成为制度化。

(二)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选好配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领导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审计部门领导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关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任免的有关规定。

(三)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审人发〔2009〕205号)的要求,切实解决审计机关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调整充实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人员,严把进人关,优化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强化人员培训,每年由财政部门安排适当的培训经费,选送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查核问题、分析研究问题、计算机应用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

 五华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