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时间:2020-08-2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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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推进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署部署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后,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闻令而动,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助力新增财政资金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审计署太原特派办

  | 强化系统运用 实施数据先行 |
审计署部署专项审计工作后,太原特派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人员统一调配、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结合山西、内蒙古两省区特点,针对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分地域、分阶段合理调配人员。
项目前期组织参审人员分类梳理政策法规,与山西、内蒙古两省区审计厅建立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实现审计资料及成果共享,并及时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充分利用财政部门公文流转、预算指标、国库集中支付、库款调拨及直达资金监控等系统,实时查询、同步跟进新增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同时,积极对相关系统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做到既及时全面把握总体情况,又为精准选择抽审市县及重点项目提供依据。
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加强与地方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及时整改,积极促进中央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辽宁

  | 强化项目统筹 实现审计全覆盖 |
辽宁省审计厅成立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办公室,统筹指导专项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提出每月审计要点、确定抽审市县名单、汇总上报审计情况和报表、分解下发疑点线索并组织核查。
由省审计厅各派出审计处实施对口市本级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并指导对口市审计机关做好县(市、区)专项审计工作。确保年底前,对14个市本级、沈抚示范区和使用新增财政资金的所有县(市、区)实现现场审计全覆盖。强化项目统筹,结合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将专项审计和正在实施的全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非税收入情况审计调查等项目统筹衔接,实现审计成果共享。
目前,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正在对抽审的3个市本级、29个县(市、区)实施专项审计,初步摸清抽审地区新增财政资金总体规模和结构,了解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拨付情况和监控系统运行模式,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奠定基础。

  安徽

  | 依法依规审计推动问题整改 |
安徽省审计厅积极对接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掌握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运行模式落实情况。立足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和发挥绩效等方面,研究制定专项审计工作方案,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组织方式,分阶段安排审计工作,分层级把握关键环节。
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及当前防汛救灾等重大紧急工作,密切关注各地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要求各级审计干部必须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科学审计,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反馈,全面客观反映审计问题,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