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水务局 > 通知公告
五华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时间:2019-07-09 来源:农村水利水电股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谢国泉  五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 0753-4433763

职 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黄敬阳   五华县水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0753-4437009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 供水单位及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