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1月30日前制定并由我局组织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我局起草,县政府(含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保留1件、修改1件、失效1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邓政基;
联系电话:0753-4432749;
邮箱:wh4432749@126.com。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4.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17〕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