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节水宣传保护水资源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3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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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资源处函[2017]12

 

关于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业务应用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62074)要求,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业务应用系统(网址:http://10.44.31.117,以下简称“省系统”)中的取水户实时监测信息服务系统、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公报和用水总量统计等第一阶段业务系统已于去年12月投入运行。经核“系统”有关业务数据,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取水未发证、取水许可证换发不及时、取水许可表证填写不完整规范和取水许可编号不规范等问题。取水未发证、已过期未及时换发新证的取水户是2016年度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为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推进“省系统”的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工作。“省系统”取水许可查询业务模块显示全省取水许可台账中有近1900个取水许可证已过期(详见附件1),约400个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湛江、揭阳等市仍存在纳入“省项目”在线监测的取水户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见附件2),请各地市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清理核实,抓紧于5月底前组织完成辖区内已过期取水许可证的延续换证或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工作,并于5月底前将逐户办理情况书面报我处。

二、抓紧做好 “省系统”信息录入完善工作。通过“省系统”水资源管理年报模块与2016年度全省保有取水许可统计的报表成果(各地市上报)对比分析,发现“省取水许可台账系统”中部分取水许可信息存在年取水量、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和取水用途等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详见附件3),初步统计约600个取水许可证信息存在填写不规范。“省系统”将于5月5日前在取水许可台账模块中新增筛选“数据异常”证的功能,按照谁审批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地市水务局据此功能模块在5月底前组织完成取水许可证信息的修改完善工作,并粤水资源函〔20162074号文要求,及时将取水许可变更信息录入“省取水许可台账系统”同时,广州、佛山、惠州、中山、江门等“省系统”典型测试地市于515日前完成2017年度取水户计划用水网上审批或结果录入工作,其他地市应在5月底完成。

三、加强对超许可取水行为的监督管理。针对“省系统”监测显示本辖区取水户存在实际取水量已超取水许可量的问题,请各地市对存在疑似问题的取水户进行复核并分析原因,核查相关 

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是否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分级审批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规范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根据水利部要求,《取水许可证》由正本、副本两部分组成,《取水许可申请书》是申请取水的重要材料。正本长42cm,宽29.7cm(即A3格式的取水许可证),应明示于工作场所;副本由封皮、正本缩印件(长29.7cm,宽21cm,即A4格式的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登记表》组成。因此,一套完整的取水许可材料包括取水许可证(含A3纸质版和A4纸质版)、《取水许可证登记表》、《取水许可申请书》以及封皮,请务必严格规范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

五、规范使用取水许可管理编号。请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使用我省取水许可管理编号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1〕1542号)规定的简称和统一格式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登记表、取水许可总结表、取水计划申请审批表的取水许可管理编号。

六、组织申领取水许可证。我处拟近期向水利部申领取水许可证,请有需要的地市依据“省系统”中的“取水许可查询”模块查询到的截止2017年底有效期到期的取水许可证数,合理填写2017年度取水许可证需求申报表(附件4),于5月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 取水许可证过期取水户清单

     2.实现在线监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清单

 3. 取水许可台账系统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

4.2017年取水许可证需求申报表

 

 

 

                                 广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