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水务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17-06-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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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省水利厅《2017年广东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以及县水务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责任书,各股室和局属必须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

一、工作目标

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实现水务系统全年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要求

(一)要建立和健全水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五华县委、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水务行业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理责任及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要积极落实县政府有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大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及经费;支持安全标准化创建;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等。

(三)要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以及其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堤防、水电站、涵闸、电排、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对发现重大隐患的工程,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处理;对不能在汛期除险的工程,要采取有效度汛措施,加强监测巡查,逐宗落实抢险预案,备足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具体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要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要抓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水库、电站蓄水工程要严格按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运行,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要落实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台账、运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预防溺水等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五)要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防止出现安全设施滞后或先天不足。要抓好施工企业施工相关资质的检查监督,防止无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要抓好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要狠抓饮用水质安全保护,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切实增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供水水质管理,加强重要管线安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切实提高城乡供水应急保障能力。要加强对县城供水水源和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发现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七)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整治非法采砂、整治私采地下水、整治破坏水土保持、整治“四无”电站、整治违法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

(八)要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并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九)要提升应急管理和险情处置能力。按照《五华县水务局机关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华水字(2017)17号的要求,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十)要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数据录入和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数据,继续录入新增在建水利工程信息,按时填报每月“安全事故报表”和“安全隐患报表”,规范信息填报,提高我县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十一)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如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工作,落实有关处理决定。

(十二)要抓好其它面上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防范水务相关产业发生火灾、爆炸、淹溺和重大交通事故。

三、考核与奖惩

根据华委发〔20111号文和华委办〔20111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要求,县水务局将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其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