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水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八项制度(华水字[2015]92号)
时间:2016-01-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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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华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  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初编制本年度培训计划,局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

第二条  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知识、水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专业知识及执法人员的水行政执法技能等基本常识。

第三条  水行政执法人员聘任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建立和坚持学习日制度,每周一上午为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日。每季度组织一次水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五条  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六条  局每年将学习培训经费列入单位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依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华县水务局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