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水务局关于集中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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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五华县水务局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五华县水务局

           2014年8月29日

 

五华县水务局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安[2014]17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梅市安委[2014]8号)、《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华安委会[2014]8号)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决定于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县水务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五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

      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以安全度汛、水库运行管理、在建工程、河道采砂、农村水电、供水安全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其主要内容有:

     (一)水利工程建设: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隧洞施工、围堰、高边坡、起重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围挡、临时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水利工程管理:重点检查水库挡水、泄洪、输水三大建筑物及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状况;检查堤防堤身、堤岸,特别是险工险段、蚁害、穿堤建筑物等要重点检查;检查河(渠)行洪通道是否畅通、水库游艇等设备是否完好等。

     (三)河道采砂:重点检查砂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采砂船是否合法采砂等。

     (四)小水电:水库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隐患电站整治执行情况。

     (五)供水安全:强化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切实提高城乡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三、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专项行动时间:2014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二)具体步骤: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级(8月25日——30日)。各单位要再动员、再部署,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点,升温鼓劲,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一并部署、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梳理,找准切入点,要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八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局报告,及时治理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姿态,对八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八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及时报告、治理纠正八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而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局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八打八治”专项行动进行同时检查督查。

3.巩固深化阶段(12月)。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自制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五华县水务局“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自良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查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于9月3日前报局建设与管理股。

(二)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建档工作,做到“一案一档”;同时,要按时汇总《“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见附件),于9月至12月每月23日前上报局建设与管理股。各单位对上述4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专人督办,对专人督办的事项及时做好督办事项完成后的摘牌销号工作,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督办情况,应于9月至12月每个月23日前上报局建设与管理股,建设与管理股汇总后进行上报。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要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为主,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局将组织相关股室,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于9月至12月每月中下旬组织1次飞行突查,并将检查督查情况向全系统发出通报。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缺失制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缺失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拒不整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以及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不向上级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的企业,查实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严格责任追究。局将按照《五华县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的规定,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局会将专项行动作为201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全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方案制定、组织领导、信息报送、工作成效(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眼里追责的数量和效果)、工作总结等方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及作为本系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报表工作;每月结束后3日内将本单位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报局建设与管理股;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局建设与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