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五华县北琴江华阳段治理工程初步
时间:2015-06-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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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广东省五华县北琴江华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他资料,经研究,初审意见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北琴江又名华阳河,发源于紫金县中坝鹿子峰,自西北向东南,由华阳镇坪南村塘尾入境,从梅林镇琴口汇入琴江,流域总面积614km2,干流河长60.6km,干流坡降1.94‰,流域内主要一级支流有高塘河、华南河、小拔河及华东河等。

华阳镇位于五华县西南,距离五华县城62km,毗邻河源市紫金县,总面积153.5km2,其中耕地面积2.2万亩、山地面积18万亩;2011年全镇工农业生产总值4.5亿元、全镇总人口5.0万人。根据任务要求,20153月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梅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梅州市五华县北琴江治理工程列入2015年度实施方案范围。

本次治理的北琴江华阳段总长17.2km,其中干流河长13.6km,支流河长3.6km主要存在堤线断断续续不闭合、堤身矮小单薄,割脚严重等隐患。根据现场查勘,目前华阳堤普遍存在堤线不连贯、堤身单薄、割脚崩岸、裂缝塌坡,江心滩地发育、建筑物壅水、行洪不畅,及个别穿堤建筑物老化、损坏等情况。

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北琴江华阳段工程建设是防洪减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工程建设是消除工程隐患、确保工程安全的必要措施;工程建设是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构建小康社会的主要措施;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的具体措施。

三、水文

() 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二)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三)基本同意泥沙分析成果。

四、地质

() 同意对工程地形地貌的描述及区域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评价意见。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 度区。

() 同意堤防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及评价意见,提供的地质参数建议值基本合理。

(三)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详查成果及评价结论。

五、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

北琴江华阳段治理工程任务为以防洪为主,兼顾排山洪。

(二)工程规模

1.同意本次治理工程范围为:次治理范围包括北琴江干流莲高桥~洋高桥河段,桩号范围为BQJ0+000BQJ13+521;北琴江支流坪田水的下游河段,桩号范围为0+0003+621,总计治理河长17.2km

2.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和成果。

六、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 工程等别和标准

同意本工程华阳镇镇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 工程选线及工程总布置

同意本段治理河道不改变原河道走势,维持河道天然形态,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的河道治理理念,宜弯则弯,宜滩则滩,不进行裁弯取直。对部分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河道全线进行堤防加固,对岸坡崩塌及靠近村庄和公路的河道坡脚进行防护处理,提高河道过洪能力。

(三)河道疏浚

基本同意对淤积较严重段河床进行清理,河道清淤疏浚总长17.2km,桩号范围为BQJ0+000BQJ13+521、支流支0+0003+621。根据各段具体情况,按照河道自上而下方式分段进行。

(五)堤防

1.基本同意对岸坡崩塌及华阳圩镇段进行堤防加固培厚,桩号范围为BQJ4+251BQJ5+495两岸、BQJ8+033BQJ8+247左岸、BQJ11+258BQJ11+555左岸、BQJ11+820BQJ11+946右岸、支0+144.640+431.92两岸。堤防加固两岸长度共计3.7km

2.同意该河段选择采用直斜结合复式断面堤型。

3.基本同意护岸护坡设计,有条件地段优先使用生态格网,圩镇段景观要求效益高,采用生态混凝土护坡,水上及岸坡较缓部分采用草皮护坡。

4.基本基本同意堤防渗流稳定及抗滑稳定计算方法和成果。

(四)护岸设计

1.基本同意护岸采用坡式护岸。

2.基本同意护坡采用雷诺护垫作为迎水坡下部护坡的主要形式,且在圩镇段景观要求较高地段采用生态混凝土护坡。

七、机电和金属结构

八、施工组织设计

(一)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场地、水电供应和天然建筑材料等施工条件评价意见。

(二)基本同意施工洪水标准和导流方式,本工程岸线整治水下部分工程安排在枯水期(第19~第24月)完成。

(三)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四)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

九、工程占地

(一)同意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及实物调查结果。经调查,本工程建设需永久占地共58.28亩,其中耕地13.25亩,园地10.51亩,林地34.52亩,均属水利设施用地;工程临时征地共172.49亩,包括耕地11.01亩,林地154.80亩,草地4.6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5亩。

(二)基本同意补偿投资概算编制的依据、项目划分及采用的补偿标准。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为162.87万元。

十、环境保护设计

() 同意本工程环境保护对象及标准。

() 同意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十一、水土保持设计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编制原则和依据。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预测方法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方案设计。

 ()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十二、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各项措施设计方案。

十三、节能设计

(一)  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备选型的节能设计。

(二)  基本同意提出的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的用能总

量及用能品种、能耗总量和能耗分析。

十四、工程管理

(一)同意本工程建成后沿用原有的工程管理机构。

(二)基本同意划定的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观测设备、管理设施以及防汛物料储备等。

(三)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运行制度,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当地政府财政核拨。

十五、设计概算

(一)同意工程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原则和定额依据。

(二) 同意工程设计概算所采用的基础价格依据。

(三)同意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中人工预算单价、间接费及工程税金的取值。

(四)工程总投资4432.25万元。工程部分投资4284.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16.06万元,独立费464.01万元,预备费204万元。专项部分工程投资148.1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07.8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40.32万元。

十六、经济评价

(一)  基本同意经济评价的编制依据和方法。

    (二)同意本工程经济评价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经计算,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8%,经济净现值大于0,经济效率费用比大于1,各项经济评价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经济可行。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复。

附:五华县北琴江华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附图、附件

                         五华县水务局 

                          2015615

   送: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华阳镇人民政府